非居民企业就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从源头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或到期时从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金额中扣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没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