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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信访局]天水市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更新时间:2022-12-12 05:41

  天水市信访局为中共天水市委工作机关、一级财政预算单位,统一预算管理,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账务会计制度。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委工作机关“三定”规定的通知》,我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来电、网上投诉。

  2.负责接待到市委、市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

  3.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完善政策和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发挥好参谋。

  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信访局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5.负责向县区、部门和单位交办、转办、移送信访事项,督察督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负责协调天水市赴省进京涉访人员劝返接领工作。

  6.协调、检查、指导天水市信访工作,推动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7.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和网上信访受理制度。

  8.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9.总结推广天水市信访工作经验;指导天水市信访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10.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天水市信访局由本级单位组成。内设7个科室:办公室、综合指导科、接访一科、接访二科、来信办理科、督查科、网络投诉科。编制人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后勤服务事业编制3人。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行政人员17人,后勤服务事业人员3人。退休8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天水市信访局收、支总计为418.05万元,收支较2020年度决算数414.31万元增加3.74万元,上升0.8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工资及各类保险增加。

  2021年度,天水市信访局收入总计为418.0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414.31增加3.74万元,上升0.89%。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418.05万元,为市财政拨款取得的资金,占收入总计的100%。较2020年度决算数414.31增加3.74万元,上升0.8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工资及各类保险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其他收入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2021年度,天水市信访局支出总计为418.0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414.31增加3.74万元,上升0.89%。其中:

  基本支出418.05万元,占100%,较2020年度决算数414.31增加3.74万元,上升0.8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工资及各类保险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天水市信访局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8.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4万元,上升0.8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8.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4万元,上升0.8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工资及各类保险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天水市信访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18.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4万元,上升0.89%;完成年初预算的1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维护维修市政府接访大厅等费用。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260.1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40.69万元,占81.5%,主要用于市信访局人员经费、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信访及业务活动所发的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3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维护维修市政府接访大厅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29.6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2.91万元,占10.26%,主要用于市信访局退休人员经费和在职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调整,完成年初预算144.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各类保险增加;退休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13.27万元,支出决算数15.23万元,占3.6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的医疗、生育、工伤和医疗补助保险的缴纳工作,完成年初预算114.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医疗保险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7.35万元,支出决算数19.22万元,占4.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等工作,完成年初预算110.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公积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水市信访局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8.0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09.38万元,较上年减少4.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5.95万元、津贴补贴62.11万元、奖金8.86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1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3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2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9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万元、住房公积金19.22万元、退休费4.92万元、奖励金43.37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08.67万元,较上年增加7.85万元,主要原因是维护维修市政府接访大厅。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7.31万元、印刷费0.59万元、咨询费2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96万元、差旅费15.09万元、维修费38.89万元、租赁费5万元、培训费1.9万元、公务接待费0.41万元、劳务费0.47万元、工会经费1.72万元、福利费2.8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2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2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6万元,决算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0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较去年增多。

  1.因公出国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因公出国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人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4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01万元。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8批次,接待人次40人,较2020年度批次相同,人数上升0.05%,增加0.01万元。2021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100元。增加原因:接待人数较去年增多。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8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较上年增加7.85万元,上升7.2%。主要原因是维护维修市政府接待大厅。

  2021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4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本年度会议改为线上会议,会议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2021年培训费支出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万元,下降7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培训次数。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办公消耗品购置、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资产原值90.55万元,报废一批固定资产44.55万元,市委办无偿划拨一批资产26.29万元,新购一批设备6.89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79.18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提折旧21.75万元,净资产57.43万元。

  无其他公务用途的车辆;无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支。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财政统一安排,2021年我局涉及绩效管理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50万元,自评覆盖率100%。

  2021年度我局预算支出绩效项目共计2个,全年预算50万元,全年支出50万元,预算执行率96%。通过自评,2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

  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10万元,预算调整数10万元,实际执行10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99.87分,评价结果为“优”。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开展及时有效,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群众满意度到达98%以上,接领劝返工作得到有效控制接领劝返工作得到有效控制。通过制定项目的实施计划,下达资金、经费预算,按时间及项目实施进度支付资金,确保项目实施按时间、按质量要求完成。

  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40万元,预算调整数40万元,实际执行40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97.64分,评价结果为“优”。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开展及时有效,通过项目预算控制,大力解决重大信访事项,排查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138件,无进京群体性事件,息诉息访率完成85%,保证了项目的具体实施。项目属于年度常规性项目,随着时间推移,人员变化,信访人的诉求,单位内部的培训、宣传对项目实施要求越来越高,管理措施要求越来越高。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纪检监察事务派驻派出机构: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