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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粮食储备局]深化“放管服”改革 持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

更新时间:2022-12-12 07:04

  近年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深化“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服务保障作用,按照“接放管服”改革要求,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旋律,以服务粮食服务效能为目标,为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和特色粮食产业体系提供保障,政务服务能力以及政务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改善。

  一是认真做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严格以简政放权,利企便民为原则,及时对接于2014年将粮食收购资格备案工作下放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同时加大对县区粮食行业“放管服”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县区粮食行业管理部门加快与“甘快办”的对接和粮食收购资格备案工作进度,指导县区局及时公布粮食收购资格备案指南,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优化办理环节,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二是做好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准确完整的录入粮食质量检验—储存粮食检验、粮食质量检验—销售出库粮食检验、粮食价格信息发布等3个公共服务事项,通过普查系统、目录编制系统、市级共享交换平台等网络平台,完成3个公共服务事项资源目录编制以及资源挂载。实现事项的数字资源网络化管理,进一步做到信息公开。

  三是持续推进“权责清单”建设。对标法律法规规章,认真梳理涉及我局行政处罚事项6项,对应的责任事项54项,追责情形79项。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工作要求,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相关内容。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落实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推进我局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四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行动。大力推进粮食收购资格备案网上办理,明确备案条件、备案材料、办事流程、办理期限等,严格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快递送达、网端推送、无偿代办”的备案管理新要求,实现粮食行政备案不见面。

  五是建立粮食经营者诚信评价体系。完成天水市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工作。印发《天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天水市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转发了《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办法》,在“全国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平台”完成天水市52户涉粮企业的信息完善、审核、以及信用评价工作。全面推进天水市粮食经营者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天水市的粮食经营者诚信管理,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加强粮食经营者信用信息的记录,完善信用信息管理台账,整合信用信息资源,将涉粮企业信用评定纳入粮油质量追溯系统,推进信用信息合规应用。

  六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天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注重操作性和针对性,深入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积极推进电子政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两微一端”建设,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网长效运行的相关制度办法,实现了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