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明花乡根据《肃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第六批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甘肃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要求,对全乡注册登记的、达到省级示范社申报标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自愿申请、乡级审查核实的方式进行审查初评,并征求市监、信合等部门的意见,从符合条件且已被认定为市级示范社的合作社中推荐肃南县杏花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肃南县振兴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通过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全乡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树立一批运行规范的合作社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