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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股份公告称,持股5%以上股东阳光人寿保险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时间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4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0%。减持价格不低于2.8元/股,减持金额约为1,200万元-1,700万元。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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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股份公告称,持股5%以上股东阳光人寿保险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时间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4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0%。减持价格不低于2.8元/股,减持金额约为1,200万元-1,700万元。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