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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重组事项进展未及时披露 大烨智能被江苏证监局警示

更新时间:2022-10-26 16:49

  大烨智能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2022]100号。

  大烨智能公告,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郑学州等15名交易对象持有的江苏海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54%的股权。

  大烨智能子公司大烨新能源与公司关联法人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约定大烨新能源以实际实现债权总额的95%受让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债务人江苏铧景锆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债权,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6月28日才披露。

  大烨智能子公司天津大烨零叁船舶租赁有限公司、天津大烨零肆船舶租赁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但直至5月20日才披露。

  对于大烨智能上述违反的行为,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如对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公司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