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修改的决定,删除了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证行为的罚款规定,同时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行为的罚款数额予以下调。
印发实施。明确取消“对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行为的罚款”,下调“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行为的罚款”数额。为落实要求,删除了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证行为的罚款规定,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行为的罚款数额予以下调。
全国共有294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取得网约车平台经营许可;各地共发放网约车驾驶员证501.0万本、车辆运输证206.4万本。